原文

叶公1子高2好龙,钩3以写4龙,凿5以写龙,屋室雕文6以写龙。于是天龙闻7而下之8,窥9头于牖10,施尾11于堂12。 叶公见之,弃而还走13,失其魂魄,五色无主14。是15叶公非好16龙也,好夫17似龙而非龙者也。 

(此文选自【汉】刘向《新序·杂事五》)


注释

叶公:春秋时楚国叶县县令沈诸梁,名子高,封于叶(古邑名,今河南叶县)。

子高:叶公的字。

钩:衣服上的钩带。

写:画。

凿:通"爵",古代饮酒的器具。

屋室雕文:房屋上雕刻的图案、花纹。“文”通“纹”。

闻:听说。

下之:到叶公住所处。

窥(kuī):这里是偷窥、偷看的意思。

牖(yǒu):窗户。

施(yì):延伸,同“拖”。

堂:厅堂。

还(xuán)走:转身就跑。还(通假字),通“旋”。走:逃跑。

五色无主:脸色一忽儿白,一忽儿黄。五色,这里指脸色。

是:由此看来。

好:喜欢。

夫:这,那。


译文

叶公喜欢龙,衣带钩、酒器上都刻着龙,居室里雕镂装饰的也是龙。他这样爱龙,被天上的真龙知道后,便从天上下降到叶公家里,龙头搭在窗台上探望,龙尾伸到了厅堂里。叶公一看是真龙,转身就跑,吓得他像失了魂似的,惊恐万状,不能控制自己。由此看来,叶公并不是真的喜欢龙,他喜欢的只不过是那些像龙的东西而不是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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